花蓮縣議員邱永雙
花蓮縣議員邱永雙
花縣生育補助 每胎一萬分類:花蓮縣議員
2011/01/26 10:28
花縣生育補助 每胎一萬 縣議會三讀通過兩千八百萬元預算 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新聞日期:2011-01-26 記者何國豐/報導 花蓮縣議會昨天三讀通過縣府「花蓮縣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計畫」兩千八百萬元預算,從今年一月一日起,本人或其配偶一方現設籍花蓮縣達一年以上,新生兒在花蓮 縣完成出生登記,每育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一萬元。 縣府是項獎勵生育措施獲多數議員肯定,但部分議員認為補助金額少了點,應該擬定包括教育、醫療等獎勵配套 措施,才能達到鼓勵生育的目標。 設籍花蓮縣達一年以 依據花蓮縣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計畫,申請婦女生育補助者增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現設籍花蓮縣達一年以上。新生兒已在本縣完成出生登記。每育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一萬元,新生兒如為雙胞胎或多包胎者,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。 審議過程中,與會議員肯定縣府是項獎勵生育計畫,議員何禮台、呂必賢等感謝傅縣長,因應少子化的浪潮,中央已將少子化問題列為國安層級,花蓮縣財源拮据,還能給於每胎一萬元獎勵,像高雄市每胎僅補助六千元,有些縣市只有三千元。 議員邱永双則認為,獎勵金額不高,缺乏鼓勵作用,應提高到新台幣二萬元,還得訂定出完整配套措施,否則只是治標不治本,光是擠奶油卻看不到蛋糕,又有何用? 邱永双建議,獎勵婦女生育若有必要,宜由中央政府訂定完整配套措施,付諸實施,方才能產生鼓勵作用,要不然就仿傚台北市每胎二萬元生育獎勵。 家庭凡有五歲 以下孩童,提供兩千五百元的育兒津貼。 國民教育延伸到大班,補助五歲幼兒入學。 學校幫忙照顧小學生到晚上七點、公立幼稚園孩童到晚上六點。 擴大實施「免 費」孕前健檢。大型企業需設托兒所設施或措施。 推居家式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自治條例。每年提撥相當金額催生,創造友善育兒環境。 補助並無年齡限制 議員蔡啟塔則要求社會處說明,日前傅縣長曾在喜宴上,宣布是項措施,但當場表示五十歲以上不能領取補助,是真的嗎?另外,社會福利作那麼多,外面卻聽說不少人領不到錢,縣府財政狀況如何,財政處應該說清楚。 副處長郭玟祺解釋,辦法上並無年齡限制,可能是傅縣長開玩笑啦。 議員王燕美說,才補助一萬元,怎會有獎勵誘因,一萬元買補品都不夠,應該提高金額及類似一至五歲看病免費等相關配套才具有獎勵誘因。 呂必賢表示,其實很多縣市及鄉鎮市早已實施生育補助辦法,有的補助金額比一萬元還多,傅縣長展現魄力實施獎勵生育計畫,明年不但要繼續實施,配套措施要更周延,原住民族更為需要,包括教育、醫療等都需要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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